01THE PROBLEM
一個藥品、兩套法律、零解決方案
藥品的化學成分不因標籤改變,但台灣的法律以「人用」和「動物用」的行政標籤劃界, 讓獸醫師被困在法規矛盾之中。
02LEGAL FRAMEWORK
法規架構與核心矛盾
核心矛盾
- •獸醫師有《獸醫師法》賦予的診療處置權,卻被《藥事法》的藥品分類限制
- •管理辦法受限於母法的正面表列框架,配套再怎麼調整都無法根本解決
- •八年來的循環:法規有問題 → 反彈 → 暫緩 → 推配套 → 不足 → 再暫緩
03GLOBAL COMPARISON
國際比較:台灣是異數
全球主要國家中,只有台灣採用正面表列限制獸醫用藥。
| 國家 | 管理模式 | 可用藥品 | 購藥管道 | 臨床自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美國 | 負面表列 | 幾乎無限制(犬貓) | 可直接購買 | 完全自主 |
| 歐盟 | Cascade 制度 | 依序使用人藥合法 | 可直接購買 | 處方權為核心 |
| 日本 | 處方制 | 依處方使用人藥 | 可直接購買 | 專業判斷為核心 |
| 加拿大 | 負面表列 | 幾乎無限制 | 可直接購買 | 完全自主 |
| 台灣 | 正面表列 | 僅 701 項公告品項 | 需透過藥局 | 嚴重受限 |
美國
負面表列- 可用藥品
- 幾乎無限制(犬貓)
- 購藥管道
- 可直接購買
- 臨床自主
- 完全自主
歐盟
Cascade 制度- 可用藥品
- 依序使用人藥合法
- 購藥管道
- 可直接購買
- 臨床自主
- 處方權為核心
日本
處方制- 可用藥品
- 依處方使用人藥
- 購藥管道
- 可直接購買
- 臨床自主
- 專業判斷為核心
加拿大
負面表列- 可用藥品
- 幾乎無限制
- 購藥管道
- 可直接購買
- 臨床自主
- 完全自主
台灣
正面表列- 可用藥品
- 僅 701 項公告品項
- 購藥管道
- 需透過藥局
- 臨床自主
- 嚴重受限
04TIMELINE
2015 — 2026:八年改革時間線
THE CYCLE
法規有問題 → 業界反彈 → 暫緩研議 → 推出配套 → 配套不足 → 再暫緩
唯一的出路:修改法律框架本身。
05REAL IMPACT
當法律擋在救命面前
這些不是假設情境,而是台灣獸醫師每天面對的現實。
深夜急診無藥可用
情境
凌晨 2 點,毛孩嚴重過敏性休克需要特定救命藥物
台灣現況
藥局已關門,即使獸醫師知道該用什麼藥,法律不允許院內備藥
國際做法
在美國,獸醫師院內即有備藥,立即施救
罕見疾病無計可施
情境
貓咪確診罕見免疫疾病,需要特定免疫抑制劑
台灣現況
該藥物不在 701 項公告清單中,獸醫師無法合法使用
國際做法
在歐盟,串級使用制度允許使用人藥治療
藥品斷貨束手無策
情境
常用止痛藥因供應鏈問題暫時缺貨,有替代人藥可用
台灣現況
替代藥不在清單上,即使化學成分相同也不能用
國際做法
在加拿大,獸醫師可自主選擇替代藥品
偏鄉醫療資源匱乏
情境
偏鄉獸醫診所,最近的藥局在 30 公里外
台灣現況
每次用藥都需要飼主往返藥局取藥,延誤治療時機
國際做法
在日本,獸醫師依處方直接提供藥物